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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不時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的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考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包括本公司的年報/中期報告書、會議通告、通函、代表委任表格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指的任何「公司通訊」。
本公司依照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上市規則》、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及不時生效的任何其它適用法例、規則和規例,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網站版」)。所有公司通訊的中英文版本可於本公司網站www.singamas.com(由首次發布日期起計存放不少於五年)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供閱覽。
本公司將尋求各登記股東同意收取(1)日後所有公司通訊(《上市規則》所界定的可供採取行動附註的公司通訊除外)的網站版及(2)日後所有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電子版;並徵求各登記股東的電郵地址及同意,以便通過電郵發送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通知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本公司在相關函件所指定的日期仍未收到股東已填寫及簽署妥當的回條或並無收到股東任何回應,則股東會被視為已同意收取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網站版。今後,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通知會通過電郵發送予股東,或如股東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則會郵寄至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備存的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之地址。
日後所有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會經電郵發送予登記股東,或如股東未有表示同意或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則會郵寄至本公司股東名冊所示之登記股東地址。
本公司會按股東的要求向其寄發公司通訊印刷本(「印刷本」)(詳見下部「索取印刷本及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通知亦會經電郵發送予非登記股東,或如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則會以郵寄方式發送。
徵求股東電郵
為了支援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電子通訊,本公司建議股東閱覽網站版並填寫公司通訊回條提供其電郵地址,以便收取日後所有公司通訊已在本公司網站發布的通知及日後所有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電子版。
股東務必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如股份過戶登記處沒有收到系統生成的「發送失敗訊息」,則傳送至股東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的公司通訊(包括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將被視為已妥善為發送及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索取印刷本及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本公司在本公司網站上發布公司通訊後,已選擇(或被視為已選擇)收取網站版的股東如因任何原因以電子方式閱覽公司通訊時出現困難,或欲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提交閣下的書面要求予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電郵至singamas.ecom@computershare.com.hk。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在收到閣下向本公司提出的要求後,會免費向其寄發公司通訊的印刷本。該要求僅適用於最近(一年內)刊發的公司通訊。請注意,收取未來公司通訊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 閣下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此後將過期。
選擇印刷本的登記股東及非登記股東可隨時發出合理時間的預先通知,更改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收取方式,股東只需填寫公司通訊回條並提交予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在本港投寄無需貼上郵票,請使用所提供之郵寄標籤)或人手送遞至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電郵至singamas.ecom@computershare.com.hk。相關更改要求適用於下一批刊發的公司通訊,直至該股東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填寫並提交公司通訊回條通知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作出更改日後所有公司通訊的收取方式為止。
如股東對收取公司通訊事宜有任何疑問,可於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辦公時間內致電股份過戶登記處(852)2862 8688,或電郵至singamas.ecom@computershare.com.hk查詢。
附註: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有關作為本公司股東的權利的公司通訊。